預算公開一台東民宿旦正式寫入法律,便具有剛性的約束力,不論某些人主觀願望如何,都必須公之於眾
  □杜曉
  20年來首次大修的預算法進入四審。與現行預算法隻字未提預算公開相比,修改後的預算法可謂邁出一大步。不僅將預算公開入法,還規定公mSATA開的時效和內容。尤其規定要向社會公開預決算中包含“三公”經費在內的機關運行經費安排、社會高度關註的政府採購情況,並要對本級政府舉債情況作出說明(8月26日《北京晨報》)。
  將預算公開的內容和範圍明確寫入法律,可以稱得上是預算法20年來首次大修最大的亮點之一。自從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公眾對於各地、各部門預算公開的呼聲一浪住商不動產高過一浪,但得到的結果始終不盡如人意。尤其是備受關註的“三公”經費,存在問題尤多。中國人民大學某一年的一項調研顯示,不明不白的“其他支出”在不發達地區基層政府非常明顯,最高占本級支出的42%。
  對於政府部門來說,預算和決算都是客觀存在的,在面臨向社會公開時並不存在外接式硬碟太多技術上的困難。在執行過程中主要阻力來自於各地各部門內部尤其是行政首長的意願。遮遮掩掩也好,欲蓋彌彰也罷,總歸是擔心人們從中看出更多的問題。以至於有業內專家得出這樣的結論,“很多基層政府不願意公開預決算的主要原因,可能還是擔心受到公眾的質疑。”
  帶著這樣一種自欺欺人、掩耳盜鈴的心態去辦公室出租行事,預算公開的結果可想而知。預算公開一旦正式寫入法律,便具有剛性的約束力,不論某些人主觀願望如何,都必須公之於眾。但還有一個問題人們需要考慮到,公開後的預算就一定能看得懂嗎?
  對於這樣的問題也許有人會不以為然,未免也太低估公眾的智商了,但諸位也不應小覷某些地方和部門隨機應變伸縮自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能力。筆者幾年前曾經接觸一位海歸經濟學分析師,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後的一段時間,他一直在做一件和自己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向多個政府部門申請公開部門年度財政預算報告。這位自稱看了十幾年各種各樣的財務報告、能看懂世界上所有財務報告的人,在拿到某沿海發達城市政府財政預算報告後卻稱“看不懂”。僅僅是一個“其他支出”就已經令人一頭霧水,如果再加點專業術語、新穎概念多方修飾,試問一般人到那個時候真的能看懂嗎?
  就拿“三公”經費來說,某些時候在預算當中要想找到“三公”經費是比較複雜的問題。預算管理設計的方式和公眾對政府開支所希望獲悉的信息,或許無法準確對應。有時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個別地方或部門可能會說預算當中沒有“三公”經費這一科目,這種說法是不科學的。然而,實際上在預算當中可以找到公眾關註的“三公”經費內容,只不過預算管理中的科目與公眾普遍理解的“三公”經費有一定差距,需要再找一些細目進行核算才能夠得到相關數據。出現這樣理解上的偏差,究竟是有意為之還是確系專業範疇內的問題,就請自行揣摩吧。
  預算公開入法要確保讓人看懂,否則就會失去意義。在納入政府採購、舉債等方面的內容之後,所公開的信息勢必會更加專業、複雜。在人們看不懂有疑問時,還需要設立其他的申訴渠道,比如提請司法審查。總而言之,決不能讓已經寫入法律的預算公開還繼續參雜著文字技巧、數字游戲,損害法治的威信。
  (原標題:預算公開入法關鍵要讓人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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