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3月14日電 (記者 王國安)香港商人涉嫌行賄澳門特區政府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和協助清洗黑錢案件14日在澳門初級法院宣判,香港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及商人羅傑承各被判囚5年3個月。
  該案共有8名被告,分別是涉及澳門機場對開5幅土地項目的香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以及涉及污水處理項目的比利時商人LUC,案發時的澳門中建總經理許建平、香港中建總經理陳應麟及工程公司經理方鎮猷。另外2名被告則是商人林偉及歐文龍的妻子陳明瑛。
  這起案件原於2012年9月開審,但由於劉鑾雄4度稱病不出庭,法庭開審日期一拖再拖,延至去年6月才正式開審。
  案情顯示,香港商人劉鑾雄和羅傑承涉嫌以2000萬港元行賄歐文龍,取得澳門機場對開5幅土地,並透過數個公司戶口存入賄款。
  案中涉及的污水處理項目,取得跨工區及路環污水處理廠項目的聯營公司之一的董事則涉嫌向歐文龍行賄超過900萬港元現款和股份。
  8名被告中,比利時商人LUC已被判囚4年6個月;陳應麟、許建平、方鎮猷同被判囚2年10個月,緩刑3年;商人林偉被判3年3個月徒刑;歐文龍妻子陳明瑛被判4年徒刑。其中林偉及陳明瑛2人在外地潛逃。
  此前,在歐文龍被判受賄罪成後,澳門特區政府已分別宣告機場對開5幅土地的轉批給,以及續後8幅土地批給無效。土地涉及的項目“御海·南灣”在案發時已預售304個單位,總價值超過38億澳門元。
  劉鑾雄及羅傑承均沒到庭聽判。法院將向他們發出判決通知書。2人的代表律師已表示將會提出上訴。(完)  (原標題:港商賄賂澳門前高官歐文龍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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