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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報載,廣州機場高速黃石路高架橋下、客村立交橋底等處設置多年的水泥錐,近日被無聲無息鏟平。誰乾的?面對記者的提問,交委、建委、城管、區政府等都異口同聲地說“不是我們拆的”“跟我們沒關係”。
  如果說以前水泥錐因被質疑用來驅趕流浪漢“不人性”,加上確有政府機構變革等原因,無人願認是其“主人”,還不難理解。畢竟,醜事多半無人願攬上身。而今,水泥錐拆除變成了好事,居然仍無人“領功”,就有點新意思了。難道覺得這是丟人的事?網友戲言“是外星人乾的”,頗有點詼諧味。 
  或者,無人願認領鏟錐之功也不難理解。去年7月輿論發起的“錐問”引起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任憑媒體“炮轟”,代表委員發聲,重大城建項目公咨委旗幟鮮明提出批評,但各部門間在“錐問”面前卻“踢皮球”。今年市兩會期間,市建委主任坦承高架橋下建水泥錐是“不適宜的,不人性化”,而6月份市政府相關回函仍稱水泥錐屬於公共設施不能隨意破壞,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看來,鏟除水泥錐應不是外人所為,無人認領或是不願將“不人性”的罵名攬上身罷了。 
  事實上,水泥錐被悄無聲息鏟除已成事實,是政府部門做的也不是丟臉的事,所以考究是哪個部門所為已不特別重要。重要的是,鏟掉“不人性”的“歷史標記”本身就是聞過則改、樹立公信之舉,值得贊許。尚需反思的是,“錐問”對城市管理精細化的拷問。 
  追根溯源,從無人願認領水泥錐,到鏟掉還不敢大大方方承認,可見城市管理體制仍有不順之處。假設水泥錐真的沒有明確“主人”,就反映出城市管理有明顯空白。在輿論關註之下,水泥錐歸屬一直扯不清,則說明某些部門職能劃分的粗放。再到鏟除水泥錐而動手者隱身,也說明職能部門沒有直面社會的勇氣。或者還可揣測,不排除有關方面對鏟除水泥錐之後的管理責任不願承擔。 
  往事已矣,需關註的是高架橋下水泥錐鏟除後的空地管理及利用問題。已有建議將之作為市政設施充分利用,進行綠化或適度商業開發獲取收益支持公益事業等建議。而相關部門稱高架橋下空間利用辦法仍在按法定程序進行修訂,暫時還沒到發佈的時候。換言之,就是高架橋下的空間管理利用還“無法可依”,且不知拖到何時。如此,鏟了水泥錐,管理還是模糊不清,亟待梳理清楚。 
  說到底,城市管理強調有法可依不錯,但精細化管理同樣不可或缺,總不能面對眼前的問題卻扯皮不休。“錐問”警示的不僅是市政設施必須有人性“溫度”,更需政府職能部門釐清職責,各負其責。否則,管理混亂的話柄就永遠會此起彼伏。
(原標題:鏟了水泥錐是外星人乾的?)
(編輯:SN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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