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9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紐約市從11月11日起禁止使用電單車,警察嚴抓違規者,而中餐館外賣郎幾乎都用省力的電單車送餐,他們最近頻頻被開罰單,27日一批外賣郎舉行記者會表示抗議,強烈呼籲政府修改法規,給外賣郎一條生路。
   外賣郎:電單車省力又環保
  電單車(e bikes,也稱motorized scooters)是介於摩托車和自行車的一種交通工具,有些外賣郎在普通自行車上安裝一個馬達變成電單車,其特點是省力、速度快,目前90%中餐館外賣郎都用電單車送餐。
  在中城送餐的外賣郎陳明忠說,電單車不是摩托車,無法像摩托車那樣申請執照,時速25英里以上才算摩托車,而電單車不超過20英里。他說,政府應該制定法規,大家願意遵守,不能老開罰單。
  外賣郎劉先生說,以前送外賣不超過10條街,現在競爭激烈,要送20條街,外賣郎一天大約要騎車5、6個小時,遇到刮大風下大雨,自行車根本騎不動。
  送外賣十多年的盧德泉說,外賣郎一個月賺2000多,一張罰單100到200元,有個人一天被開了4張罰單,你讓他還怎麼過下去?老公錢賺少了,老婆超吵起來,弄的生活家庭都不穩定。
  盧德泉說,沒有電單車根本沒法送餐,體力吃不消,尤其是像他這樣年紀較大的人,更難找到工作。他現在在幾家餐館打散工。
  外賣郎朱先生說,幾天前他被警察開了罰單,他沒闖紅燈也沒騎上人行道,就因為騎了電單車。另一個人連電單車也被沒收,價值1000多元。
  電單車速度快容易撞到路人
  11月11日實行新法後,不能騎電單車,也不能出租和銷售電單車,違規者除了吃交通罰單外,還會面臨民事法案,首次違規罰1000元,一年再次違規罰2000元。
  外賣郎認為電單車省力,且環保,如果大家都該用摩托車,會帶來污染、早已,以及不安全。
  盧德泉說,披薩店的外賣郎也騎電單車,但華人好像被抓得最多,他懷疑有種族歧視。
  政府禁止電單車,其實是為了行人安全,電單車速度比自行車快很多,不發出聲音,令行人防不勝防,電單車也沒有專用車道,有些外賣郎不守規矩騎上人行道、闖紅燈,對行人造成危險。(林菁)  (原標題:紐約中餐外賣郎抗議禁用電單車 吁政府修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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